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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克飞 | 除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野史,租界还带给我们什么?

叶克飞 搜历史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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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9年,《申报》曾报道华人逛上海租界的公园时的不文明事件:“有挟妓以入者,此已犯西人之所忌,而妓又爱花成癖,往往一见鲜花,必欲折取。”“中国人入园后,往往不顾公益,任意涕唾,任意坐卧,甚而到于大小便亦不择方向……”

这并不是《申报》第一次报道类似事件,也不是最后一次。最早睁眼看世界的那批中国人,对租界的感觉多半又羡又恨,羡慕现代文明带来的种种便利,恨的是主权丧失的屈辱。这种心理催生了自省意识,一向以无所不包和客观著称的《申报》便是如此,它从不回避国人的缺点,以恨铁不成钢的心态呼唤文明。

但在之后的许多年里,这种自省意识在舆论场域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涨的民族意识,并简化成一句“华人与狗不准入内”,成为屈辱的象征。

租界里的外国人有没有歧视中国人?当然有。华人是不是在一段时期里不能进入租界公园?当然是。但是“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牌子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从目前的史料证据来看,答案却是否定的。或者说,“华人与狗不准入内”是一句被重新组合过的话,它简单而有力,能够召唤愤怒,但也许并不是历史的全部。


一段关于“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公案


一代中国人从小耳熟能详,然后又通过电影《精武门》加强记忆的“华人与狗不准入内”,其实目前仍未有实物和具体条文档案可供考证,这也导致了学界自1994年以来的争论。

李小龙踢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木牌,《精武门》

目前所能查到的最早相关文件,是1885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其中关于公园的部分如下:

一,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

二,小孩之坐车应在旁边小路上推行;

三,禁止采花捉鸟巢以及损害花草树木,凡小孩之父母及佣妇等理应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

四,不准入奏乐之处;

五,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

六,小孩无西人同伴则不准入内花园。

在1928年废除禁止华人入园规定之前,这六条内容基本未变,仅有过措辞变化和次序改动,比如“华人一概不准入内”曾被改为“外国人专用”。

某个收藏老照片的法国网站,也有三张关于旧上海公园告示的老照片,告示均为工部局颁发。入园规则中第一条与第五条的译文分别为“本公园只对外国人开放”和“狗不得入园”。

1919年,上海虹口公园的告示。第一条,只有外国人可入内(华人不得入内);第五条,狗不得入内。

另一个佐证是《申报》。在《申报》历史上,曾屡屡就华人入租界公园一事呼吁,但从未提过“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告示。以《申报》的求真和客观,若是真有这样的告示,肯定会作为报道的突破口。

在欠缺实物和条文档案的情况下,“华人与狗不准入内”存在的证据多半来自文人和政客,但说法并不统一。

1903年9月11日,周作人在日记中写道:“上午乘车至高昌庙,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

不过有人按周作人的路线考证,认为其应该身处法租界或其周边,不可能途经外滩公园。

1907年,上海绅士李维清在《上海乡土志》中写道:“黄浦公园尚许洋人之养犬入内,独禁华人,此乃奇耻!”这里说的却是连狗都可以进,独华人不能进。

陈岱孙在《往事偶记》中称自己1918年时见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1923年,郭沫若写道:“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入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成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同年,蔡和森也写道:“上海未开埠以前,一草一石,哪一点不是华人的?但是开埠以后,租界以内,最初是不准华人居住的,而华人与犬不得入内的标揭,至今还悬挂在外国公园的门上。”

流传最广的是方志敏的《可爱的中国》:“有几个穷朋友,邀我去游法国公园。一走到公园门口就看到一块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园’,几个字射人我眼中,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受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了。”不过,他说的却不是外滩公园,而是法租界的法国公园,即今上海复兴公园。

1924年,孙中山在演说中说:“上海的黄浦滩和北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都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入”。

倒是毛泽东的老师兼岳父杨昌济在1913年写道:“试观汉口、上海之洋街,皆宽平洁净,而一入中国人街道,则狭隘拥挤,秽污不洁……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此真莫大之奇辱……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这段论述印证了“华人不能进公园”和“狗不能进公园”是分别表述。

1917年到《密勒氏评论报》工作的外国人鲍惠尔也曾回忆:“那时,外滩公园门口挂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到这个公园来的注意事项和若干规定……有一条是禁止携带家犬入内……下面一项是‘中国人,除前来工作的苦力外,不许入内’……专做学生运动的煽动家很巧妙地,很有效地把它说成:‘狗与中国人不许入内’。”

再后来,由于政治话语体系的变化,“华人与狗不准入内”出现在许多人的回忆文章里,但这种集体操作更像是规定动作。也正因此,出现了一些与史料不符的说法,地点、时间和措辞都有漏洞。

1909年《申报》刊载了抗议租界当局不准华人进入公园的文章

1994年,薛理勇发表《揭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流传之谜》一文,称此事“纯系误传”,引起轩然大波。其后,各国学者都写过关于这一问题的文章。

2012年,陈丹燕经过一系列考察后,认为“它其实来自公园的游园规则,最早一条是‘这个公园是外侨社团专有,非外侨者不能进入’。后来由于发生狗咬伤孩子事件,公园又加了一条规定,‘狗和骑自行车的人也不能入内’,这些规则被人联系起来,概括成了‘华人与狗不准进入’。”

同年吴恒在《近代史学刊》刊发论文,使用公园园规制定者的会议原始档案重新检视此事,通过考察史料史实、园规原文及修订版措辞的变化等,认为“华人不得入内”的歧视确实存在,但并没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说法。最可贵的是,他还复原了这句话如何成为集体记忆的历史过程。


公园承载的中西碰撞


对于晚清时期的中国人来说,西方现代文明往往令他们感觉复杂,有超出认知范畴所导致的恐惧,有国家挨打之恨,还有对文明与便利的艳羡。如今看来再平常不过的公园,恰恰是文明的重要表征,承载着恨与艳羡。

1845年,上海道台将县城以北的一片荒地划给英国人居住,后来,这里成了旧上海的象征——外滩。1868年,在黄浦江与苏州河的交汇处出现了上海租界的第一座公园——外滩公园。

外滩公园全景

外滩公园的筹建、设计与管理过程均没有华人参与,但当人们从外白渡桥上走过时,却可见到外滩公园的美景。可是,依照园规,中国人并不能进入。

其实在当时的上海,乃至青岛、天津等城市的租界里,禁止华人进入的外国人专用场所数不胜数,尤其是各种娱乐场所,如夜总会、跑马场等。华人对此也无抗议之声,但公园是个例外。

何为“公园”?就是“公共花园”。换言之,外国人的会所和其他娱乐场所多半采用会员制,有着私密性,公园却有公共属性。外滩公园的建设经费虽然来自“公共娱乐场基金会”,但维护费用则来自工部局所收税款。既然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而租界里的华人都是纳税人,为何不能进入?

从1881年开始,就陆续有华人抗议此事。1885年,工部局打算扩建外滩公园,新一轮抗议随之而来。

这次的八人抗议组合相当强大。其中有六个广东人,均是广肇公所的重要人物,多半是买办出身,带头的唐廷桂更是广肇公所首董。上海自有租界始,便成为买办的舞台。因为广东临近港澳,又有悠久出洋历史,广东人(尤其是香山人)成为上海滩买办的主体。他们也是最早的新派人物,不但会跟洋人打交道,也比清政府官员更重视平等。

11月25日,他们联名给工部局写信,希望工部局解决“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使用公共花园方面遭受到不同对待”的问题。

作为擅长与洋人打交道的买办,他们显然更懂得“提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的西方沟通之道。所以他们提出了折中方案,希望由工部局向华人发放入园证,每周安排两三天允许“有名望的受人尊敬的当地中国人入园”。

如果以现代愤青的眼光来看,提议者是以“高等华人”自居,并与虎谋皮,大可批判一番。但在当时的情境之下,却是撬动铁板的有效沟通办法。如果能打开这个缺口,就能一步步争取权益。

果然,工部局采纳了这一建议。到了1889年,每证可带4人、限用一星期的华人游园证,全年共发出183张。

可在华人可以游园之后,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有人带妓女入园,肆意摘花,随地吐痰和大小便……1890年,公园管理部门还向工部局报告,称有中国人在游园券上弄虚作假,更改券面日期。

姚公鹤在《上海闲话》中写道:“惟此事并无国际强弱之关系,乃国民教育之关系。闻昔时外人并无此项禁令,历见华人一入公共地方,折花驱鸟,糟蹋地方,无所不为,于是跑马场首以营业公司名义,禁止华人之涉足……呜呼!教育不普及,又曷怪公益心之薄弱耶?”在当时,这种自省意识非常普遍,也十分可贵。

工部局选择的对策是将苏州河边一片河滩改建为华人公园。1890年12月,华人公园正式开放,比起外滩公园,华人花园设备简陋,与此同时,外滩公园及租界内其他公园不再对华人开放。

令人悲哀的是,这座华人公园的设施没过多久就被破坏殆尽,连用作公园标准的铜质时刻表也被撬走。《申报》也记录,有华人游客“一人欲独坐一凳,不肯与人共坐……巡捕遂斥此人之非是,彼即骂詈不绝。又有游园诸华人见此人与捕忿争,亦不问事之是非,咸助此人,大有与捕为难之势”。


公园成为民族主义高涨的场域


1926年夏天,上海天气酷热,民众聚居处空气不佳,导致传染病增多,华人纷纷呼吁开放租界内各公园,但遭工部局拒绝。1927年,郑振铎又提出“我们要热烈地持久地举行着‘公园运动’!”

在郑振铎看来,“公园运动”表面上看没有“收回租界”的诉求那般重要,但却是一个突破口,因为如果“公园运动”都不能成功,谈何“收回租界”。

其实,虽然租界公园禁止华人入园,但具体执行并不严格。1924年,中共早期党员杨闇公就进入公园游玩,1926年,日本友人后藤朝太郎曾以华人装扮进入公园,本想替中国人抱打不平,和公园管理者理论一番,但公园方压根没人阻止他进入。

可即使如此,此时的公园仍是民族主义付诸诉求的一个场域。与鸦片战争后的那些年不同,进入20世纪后,民族主义逐渐高涨。而且,随着上海经济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一个强大得足以与外国人抗衡的本土精英阶层,同时,有知识且有激情的学生群体也掌握了一定话语权。

在这种情况下,公园就成了标靶,“华人与狗不准入内”的说法也在这个时期变得广泛。

1905年,在外滩公园游玩的外国人

熊月之曾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1900年后公园确实有过这样的牌子,二是民族主义兴起后,人们很容易因屈辱心理,从规则中归纳出“华人与狗”。换言之,大家争的不是能不能进公园,而是华人生存权和国家主权。

1928年,《公园开放案》通过。同年7月1日,外滩公园等几大公园向华人售票开放,与此同时,报章和租界管理方也大力呼吁,希望国人不要随地吐痰、到处小便、乱丢垃圾……

中国人可以进公园了,但失去的却是自省精神。鸦片战争后,中国人其实从未放弃自省,无数先驱有感于国家的落后,矢志学习西方。具体到公园这个小领域,许多人除了愤慨于外国人的歧视外,还会自省中国人的公德问题。但在1928年之后,民族意识高于一切,“华人与狗不准入内”成为一种象征,至于公德,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再被提起。

这非常可惜,因为公园作为一种极为典型的公共空间,本有可能成为孕育市民社会的温床。


公园是孕育市民社会的温床


1792年,英国特使马戛尔尼访问中国。随团成员斯当东在《英使觐见乾隆》中记载,中国城市非常拥挤,市民没有可供娱乐和运动的公共用地。皇帝有御花园,大臣有私家园林,但民众无法进入。他认为,中国城市不是真正的城市,只不过是“把大量村舍与豪宅简单地堆到一起”。

有学者认为,中国人对公共空间的吝啬源远流长。早在秦汉时代,皇帝的上林苑就严禁百姓进入。直至清末,李鸿章擅游荒废已久的圆明园故址,也被御史告发,罚俸一年。

西方则大大不同,尤其是近代以来,大量宫苑彻底向公众开放,可算是城市公园的雏形。工业革命后,经济飞速发展,大众也开始要求更多的公共空间,公园体系逐渐形成。1843年,利物浦动用税收建造了公众可免费使用的伯肯海德公园,标志着第一个城市公园正式诞生。

伯肯海德公园,第一个城市公园

别小看这种公园带来的中西差别,学者认为,古代中国人所能享用的公共空间是宗庙和衙门,因此家族宗法和官本位思想占据主导,而广场和公园的开放空间,则带给西方人公共意识、公德意识乃至公民意识。

可以借鉴的是日本人的态度。日本在明治维新初期就认识到了公园的重要性,1872年,新政府就挤出有限资金在东京购买土地,以天皇的名义辟为“上野公园”,向国民免费开放,附近还配有博物馆、图书馆等设施,俨然西方公园的翻版。

相比之下,晚清官员虽然也很喜欢西式公园景观,但多是用来装点自己的私家园林。结果,公园往往交给外国人来建,入园规则当然也由外国人制定。除上海之外,其他城市的公园也普遍如此。

当外国人所建的公园不允许中国人进入时,清政府又在哪里?

也正因为清政府的不作为,租界这个原本被许多中国人视为屈辱的地方,居然又被赋予了推动现代文明的意义。

当时,上海租界有多达二十条例禁。这些规定一度被视为“帝国主义欺压人民”的证据,但拨开历史迷雾,我们便会发现例禁本身只是一本文明手册。当时,例禁中最让中国人不适应的便是“禁道旁小便”,因此受到惩罚者大有人在。但恰恰是在此时,国人开始学会理解并尊重城市的公共属性。道旁随地便溺的习惯虽未能立即改观,但至少“此乃不文明”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有趣的是,在晚清小说《老学究叩阍记》中,写到了一个初到上海的迂腐老学究,由于在路边小便而遭巡捕罚款。他想起自己在京城尚且能随地小便,在租界竟受辱,便愤然曰,“安得义和团复起,将鬼子悉数杀却!”大有“我落后我有理”的架势。这虽是小说所记,却也是那个时代常见的事情与心态——其实,持这种的逻辑的人如今也有吧。

晚近的启蒙者们、革命者们,都曾在租界内感受震撼。郭嵩焘、康有为乃至孙中山,均不例外。这种震撼引发的反思,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改良思潮与革命思潮。

除了基础建设之外,当时的租界还有相对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发达的公共舆论。鲁迅就长期住在租界里面,并写过“依旧不如租界好,打牌声里又新春”的句子,且借助租界的舆论场域,发出“匕首与投枪”。


结语


可惜的是,即使在几十年后,中国公园仍没有足够的公共属性。

比如民国时期,北海和景山等都被辟为公园,但在文革期间,二者被突然关闭,直至1978年才重新开放。从“公园”到“官园”,似乎只在某些人的一念之间。

更让人感慨的是,在历史上并无实据、很有可能是被“组合”而成的“华人与狗不准入内”,到了今天反倒有不少类似版本频频上演。前两年武汉大学国际学生公寓的电动车充电设备场所的标识引起风波,有人声称校方挂了“中国学生不得入内”的牌子,不过事实上的措辞并非如此,而是“本充电处仅限国际学生使用,其他车辆勿入”。

这个场景是不是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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